纳吉获特赦居家服刑 大马首相安华:不代表向贪腐妥协
马来西亚特赦局今天宣布,因贪腐案件入监服刑的前首相纳吉获有条件特赦;首相安华指出,法治仍是政府施政的指导原则,政府将持续捍卫法治,这项决定并不意味国家应向贪腐或滥权妥协。
特赦局宣布,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SultanIbrahim)批准纳吉(Najib Razak)有条件特赦,准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直到2028年8月23日,条件是须缴付罚款马币5000万令吉(约新台币3亿8000万元)。但纳吉须遵守各项规定,否则将服完剩余刑期。 新海峡时报(New Straits Times)报导,安华(Anwar Ibrahim)指出,这是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绝对权力,希望外界以善意接受这项决定。
他认为,包括目前仍在审理中的纳吉案件在内,所有案件都必须依照正当法律程序进行,其他涉及贪腐的案件亦然。
他强调,政府不会轻忽涉及滥权或藉权力牟利行径,打击贪腐与滥权的立场不会因这项特赦决定而改变。
对于纳吉获有条件特赦,马华总会长魏家祥(WeeKa Siong)回应指出,马华公会尊重宪法程序与法治精神,也尊重特赦局的决定,但尊重特赦决定并不代表否定法院判决或质疑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特赦权力。司法程序与特赦程序是在宪法下被诠释为两项截然不同的程序。
巫统(UMNO)主席阿末扎希(Ahmad Zahid)表示,这项有条件特赦对纳吉及家人具有重大意义,巫统将协助筹款。
「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报导,纳吉的律师团目前仍在等待进一步指示,暂未发表评论。
不少纳吉支持者获悉后,今天下午陆续到纳吉住所表达支持。支持者沙姆罗丝(Shamrose)受访指出,纳吉过去执政时重视民众,也对国家有贡献,希望政府公平对待纳吉。
支持者苏扎丽娜(Suzalina)说,纳吉虽然不是全面获释,但至少有机会返家与家人团聚;她也肯定纳吉过去为国家与人民所做的工作。
另一名支持者拉迪雅(Radiah)受访表示,支持者已经等待这一刻很久。
大批媒体今天上午起即在纳吉住所外守候,等候他是否返家,但截至晚间8时,仍未见纳吉身影。
纳吉因从主权财富基金一马发展公司(1MDB)旗下SRC国际公司转出4200万令吉到个人户头,于2020年7月遭判刑事背信、滥权和洗钱罪名成立。2022年8月,最高法院维持12年徒刑判决,纳吉随即被移往监狱。
纳吉曾于2024年2月获有条件特赦,刑期从有期徒刑12年减少为6年,可望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另调降纳吉罚款额度,从马币2亿1000万令吉减少为5000万令吉。若纳吉未缴交罚款,刑度将会增加1年至2029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