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将对科技巨头课税 不谈新闻合作就课广告收入2.5%

2026-08-21 15:50来源:未知

澳洲20日通过一项立法,将强制要求科技巨头,若其未能与当地媒体就其平台上的新闻内容达成商业协议,则须缴纳数百万美元的税款。

根据「新闻议价激励机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 NBI),除非这些公司达成协议,否则将对其广告收入征收2.5%的税款,而这些收入将直接分配给澳洲本地新闻机构。

该法适用于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TikTok以及微软旗下的领英(LinkedIn),涵盖在澳洲拥有「重要」社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当地广告收入超过2.5亿澳币(1.78亿美元)的企业。

若要避免缴纳这项税款,科技平台可透过在报告期结束前与至少八家不同的出版商达成协议。这些协议的金额将从其应缴税款中扣除。

澳洲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对澳洲新闻企业及新闻业而言,都是重要的一天,「法案已敲定,向各平台发出的寻求商业协议的信号非常明确。协议必须在数位平台的财务报告期结束前敲定,才能用于抵扣该期间的缴税义务」。

该法案规定,协议必须支持新闻内容的制作,或与平台在线上发布、由这些出版商制作的新闻内容相关。与大型出版商的支出可抵扣150%,而与中小型媒体机构的支出可抵扣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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