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当众酸学生「芦苇」 法官:超过合理管教范围
2026-10-21 14:43来源:未知
南科实中的黄姓女师以启智机构名「芦苇」替学生取绰号,又动手敲头,遭校方记过2次;女师不服提告撤销处分,被法院判决驳回。(资料照)
女老师当众以启智机构名称「芦苇」讽学生没长脑,法官认定超过合理管教界线。台南国立南科国际实验高级中学黄姓女教师,因多起管教争议遭校方记过2次,她不服提告争取撤销处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
校方调查发现,黄女在校任教期间,除公开以特殊教育机构,替学生取绰号「芦苇」辱骂其没长脑,更曾持触控笔敲打该生头部,见对方闪躲仍未收手。此外,黄女上课时没收该生画作,威胁若不听话就要将丑化教师内容外流;甚至在课堂提问时,无视该生依限答对,仍命其在导师角罚站,更当众声称「就是不想让他回来」,遭校方认定构成多项不当管教。
黄女主张,持触控笔仅是轻点叫醒打瞌睡学生,暂扣画作与罚站也属维持课堂秩序的合理裁量,且当时环境吵杂才未听闻学生回答,并无羞辱或故意刁难。校方则反驳,多名同侪证实敲头力道甚大,画作威胁更造成学生恐惧落泪;考量黄女前年曾辱骂学生遭记申诫并裁罚6万元,如今3年内累犯,考核会依法加重记过2次适法有据。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黄女在公开场合以启智机构绰号贬抑学生人格,无视学生闪躲持续敲头,甚至扣押画作恫吓、刻意刁难罚站,各项行为均已逸脱教育目的,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法官审酌黄女短期内屡次再犯的动机与恶性,校方考核程序合乎规定,于法定裁量权内核处记过2次并无违误,黄女诉请撤销为无理由,判决驳回。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