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涉共谍案无罪想写回忆录 「讨跟监搜证资料」败诉原因曝

2026-04-17 01:08来源:未知
向心、龚青夫妇。(资料照)

向心、龚青夫妇。(资料照)

中国创新、中国趋势公司负责人向心2019年间涉共谍、洗钱等案被起诉,限制出境出海,历经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无罪确定,解除限制出境。向心以要自行留存纪录、以便未来要写回忆录为由,要求调查局提供对他跟监、拍照搜证的资料,但被调查局回绝,提诉愿也被驳回,继而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定,政府资讯公开法不适用于香港地区居民,向心不具申请资格,今判向心败诉。可上诉。

向心的妻子龚青也以相同事由提出诉讼,北高行今年2月也以一样的理由,判决龚青败诉。

向心主张,他于2019年间因涉及刑案,被检察官、法院相继限制出境出海至2023年9月间,直到2023年9月高院确定判他无罪后,才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向心2024年7月以个资法、行政程序法、档案法规定,向调查局申请提供他被搜证的相关资讯,被调查局否准,向心向法务部提出诉愿,也被驳回,因此打行政诉讼讨要。

北高行今天判决,认为须依政府资讯公开法第9条的规定,审认向心是否具备申请的主体资格。该条文规定,可申请者以「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之国民」、「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侨居国外之国民」及「互惠原则之外国人」为限。

合议庭指出,向心是香港地区居民,不符政资法第9条规定的任一申请主体资格,调查局审查申请资格后,以向心不符政资法规定的法定申请要件,不适用申请政府机关提供资讯为由,否决向心的申请,合法有据,法务部的诉愿决定维持调查局原处分,亦属合法,向心的申请无理由,因此判决向心败诉。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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