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丝芭传媒否认举报,并三问鞠婧祎
2026-04-01 18:06来源:未知
丝芭否认举报鞠婧祎,称自己是网络暴力受害者。

有消息称,丝芭传媒于2026年3月3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提交实名举报信,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
举报资料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其中近500万元来源于丝芭传媒。
但丝芭传媒根据鞠婧祎仅2024年下半年的影视、商务活动估算,认为她2024年6月至12月实际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两者差额巨大。
如果数据属实,那么瞒报比例达85%-88%,涉嫌偷税漏税且金额巨大。

当时,就有舆论指出,举报信没有单位公章。
但税务部门当日出具了编号为2026-013的《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该回执加盖“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事项处理专用章”。
意味着确认受理并启动核查程序。

理论上来说,根据相关法条,税务举报的受理条件主要取决于能否提供有效的税收违法证据。
的确,以单位名义举报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此时虽涉及单位印信。
但公章主要用于证明委托关系,而非检举材料本身必须盖章.
也就是说,举报材料本身盖章并非必要条件,盖章的委托书是证明举报人与举报单位之间的关系。




因此此前,鞠婧祎与丝芭传媒一直有版权纠纷且一直在处理中,且在去年也就是2025年,丝芭曾说鞠婧祎涉嫌重大经济违规。
因此本次举报公众聚焦丝芭也是情有可原。

被举报后,鞠婧祎方表示自己并未偷税漏税,并严肃指责了丝芭传媒。
声明中提到,近半年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频繁通过账号“丝芭传媒”,发布“有关艺人及所涉案件的不实信息,企图操控舆论,扼杀艺人的演艺事业”。
鞠婧祎方控诉丝芭传媒多次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意在“诽谤艺人存在不当或违法行为”。尤其是今日有关鞠婧祎的偷漏税举报,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虚假信息”,导致“公众对艺人产生严重误解”。


鞠婧祎曾签约丝芭传媒。
2013年签署原始合约,2024年6月18到期,鞠婧祎于合约到期前三天以公司伪造补充协议、隐瞒收入为由发函解约。
但丝芭传媒则表示,双方2018年还另签署有补充协议,该协议将鞠婧祎的影视约延长至2033年。
双方各执一词,关键证据补充协议签名的真伪一直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鞠婧祎方称法院两次委托司法鉴定均显示“无法判断签名真实性”,而丝芭单方鉴定称签名属实。

丝芭称十年间向鞠婧祎支付税前1.39亿元,涵盖工资、影视投资(如1.6亿定制《芸汐传》)及福利(外滩江景房、奔驰房车等)。

原本事件已由税务介入,但没想到在鞠婧祎发布声明后,丝芭传媒随后表示鞠婧祎方的指控完全不实。
声明表示 ,自从与鞠婧祎方发生纠纷后,就遭受了大量网暴 。
参与者其中包括不少鞠婧祎粉丝(含未成年人)。
最重要的是,丝芭郑重澄清,对鞠婧祎的举报主体不是丝芭传媒,这与举报没有公章能相互印证。
不仅如此,丝芭还对鞠婧祎提出了三问。
一问:网传2024年申报金额及收入来源是否属实?
二问:公开信息显示鞠婧祎工作室成立于2024年12月9日,为何同年6月18日至12月9日期间的20余项商务收入(涉及影视、代言等)无任何代扣代缴或本人申报记录?
三问:若上述收入未申报纳税,资金去向何处?
疑似直接对线鞠婧祎方声明。

鞠婧祎方目前有不少待播剧、快穿无限流《万花世界》轻喜剧《来战》古装仙侠虐恋《千香引》电影《粉墨江湖》。
其中古装奇幻《月鳞绮纪》在鞠婧祎被举报后,火速定档4月1日。
不知本次举报是否会影响该剧的播出。

目前,双方依旧在舆论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鞠婧祎方目前似乎对举报并不在意,还表示“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检查程序”。
但更让人疑惑的是,如果举报主体不是丝芭,那会是谁?
举报中提及鞠婧祎的5000万收入,到底是猜想还是真实发生?
另外,举报方如何得知鞠婧祎在成立工作室后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纳税?
静待双方的回答。


有消息称,丝芭传媒于2026年3月3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提交实名举报信,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
举报资料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其中近500万元来源于丝芭传媒。
但丝芭传媒根据鞠婧祎仅2024年下半年的影视、商务活动估算,认为她2024年6月至12月实际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两者差额巨大。
如果数据属实,那么瞒报比例达85%-88%,涉嫌偷税漏税且金额巨大。

当时,就有舆论指出,举报信没有单位公章。
但税务部门当日出具了编号为2026-013的《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该回执加盖“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事项处理专用章”。
意味着确认受理并启动核查程序。

理论上来说,根据相关法条,税务举报的受理条件主要取决于能否提供有效的税收违法证据。
的确,以单位名义举报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此时虽涉及单位印信。
但公章主要用于证明委托关系,而非检举材料本身必须盖章.
也就是说,举报材料本身盖章并非必要条件,盖章的委托书是证明举报人与举报单位之间的关系。




因此此前,鞠婧祎与丝芭传媒一直有版权纠纷且一直在处理中,且在去年也就是2025年,丝芭曾说鞠婧祎涉嫌重大经济违规。
因此本次举报公众聚焦丝芭也是情有可原。

被举报后,鞠婧祎方表示自己并未偷税漏税,并严肃指责了丝芭传媒。
声明中提到,近半年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频繁通过账号“丝芭传媒”,发布“有关艺人及所涉案件的不实信息,企图操控舆论,扼杀艺人的演艺事业”。
鞠婧祎方控诉丝芭传媒多次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意在“诽谤艺人存在不当或违法行为”。尤其是今日有关鞠婧祎的偷漏税举报,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虚假信息”,导致“公众对艺人产生严重误解”。


鞠婧祎曾签约丝芭传媒。
2013年签署原始合约,2024年6月18到期,鞠婧祎于合约到期前三天以公司伪造补充协议、隐瞒收入为由发函解约。
但丝芭传媒则表示,双方2018年还另签署有补充协议,该协议将鞠婧祎的影视约延长至2033年。
双方各执一词,关键证据补充协议签名的真伪一直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鞠婧祎方称法院两次委托司法鉴定均显示“无法判断签名真实性”,而丝芭单方鉴定称签名属实。

丝芭称十年间向鞠婧祎支付税前1.39亿元,涵盖工资、影视投资(如1.6亿定制《芸汐传》)及福利(外滩江景房、奔驰房车等)。

原本事件已由税务介入,但没想到在鞠婧祎发布声明后,丝芭传媒随后表示鞠婧祎方的指控完全不实。
声明表示 ,自从与鞠婧祎方发生纠纷后,就遭受了大量网暴 。
参与者其中包括不少鞠婧祎粉丝(含未成年人)。
最重要的是,丝芭郑重澄清,对鞠婧祎的举报主体不是丝芭传媒,这与举报没有公章能相互印证。
不仅如此,丝芭还对鞠婧祎提出了三问。
一问:网传2024年申报金额及收入来源是否属实?
二问:公开信息显示鞠婧祎工作室成立于2024年12月9日,为何同年6月18日至12月9日期间的20余项商务收入(涉及影视、代言等)无任何代扣代缴或本人申报记录?
三问:若上述收入未申报纳税,资金去向何处?
疑似直接对线鞠婧祎方声明。

鞠婧祎方目前有不少待播剧、快穿无限流《万花世界》轻喜剧《来战》古装仙侠虐恋《千香引》电影《粉墨江湖》。
其中古装奇幻《月鳞绮纪》在鞠婧祎被举报后,火速定档4月1日。
不知本次举报是否会影响该剧的播出。

目前,双方依旧在舆论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鞠婧祎方目前似乎对举报并不在意,还表示“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检查程序”。
但更让人疑惑的是,如果举报主体不是丝芭,那会是谁?
举报中提及鞠婧祎的5000万收入,到底是猜想还是真实发生?
另外,举报方如何得知鞠婧祎在成立工作室后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纳税?
静待双方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