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超市遭猥亵,反被诬陷偷东西
2026-03-25 01:18来源:未知
从普通刑事检察部门转岗至未成年人检察岗位的第三个月,我接到了一起让我彻夜难眠的案件。
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当卷宗上“猥亵儿童”4个字映入眼帘时,我指尖的凉意瞬间蔓延到心底。
棘手的案子
“这个案子不好办,你要有心理准备。”我院案管中心的同事把卷宗递给我时,语气里满是凝重。卷宗不厚,却沉甸甸的,像压着一块巨石。
犯罪嫌疑人张豪(化名),56岁,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烟酒小超市。被害人小花(化名)刚满8岁,上小学二年级,案发当天独自去张豪的店里买零食。之后,小花称张豪在店内对她实施了猥亵,并在父母的陪同下报了警。可DNA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检材中并未提取到张豪的生物痕迹。与此同时,张豪全盘否认对他的指控,并坚称小花有偷窃习惯,当天是被他发现偷东西后,故意诬陷报复。
更关键的证据链缺失在于监控。小超市内没有安装监控,但超市外的公共监控记录下了清晰的画面:案发当天下午3点多,小花蹦蹦跳跳地跑进超市里,脚步轻快,透着孩子特有的雀跃。可十几分钟后,她却慌慌张张地从超市跑了出来,脚步凌乱得几乎要摔倒。小花一进一出的巨大反差让我有了初步的判断——这绝非正常的购物结束状态。但此案没有直接物证,没有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零口供”,被害人是年仅8岁的孩子,这起案件办理陷入了僵局。
同步录音录像里找到案件突破口
没过多久,小花的妈妈就主动来到检察院,她神色憔悴,一见到我就忍不住红了眼眶。“检察官,求求你一定要为我家孩子做主。”她拉着我的手,语气里满是焦虑与无助,“我们和张豪住得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他没被处罚,我每天都提心吊胆,不敢让孩子出门,就连上下学都得专人接送。孩子自从出了这事,晚上天天做噩梦,说害怕那个爷爷,学习也跟不上了。小花现在看到陌生男性就躲,学校组织的活动也不愿意参加。你也是当妈妈的,你肯定能理解我的心情,我不能让孩子带着阴影过一辈子啊。”
看着小花妈妈无助的模样,我心里五味杂陈。作为母亲,我完全能共情她的焦虑与恐惧;作为检察官,我更清楚肩上的责任——我不仅要办好案件,更要给这个家庭一个交代,让他们相信司法的公平与公正。我握着小花妈妈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仔细核查每一个细节,绝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也请你相信我们,尽量安抚好孩子的情绪,有任何情况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和你沟通。”
为了避免对小花造成二次伤害,我们始终没有让她再到场参与任何办案环节,就连了解案情的核心,都是依据公安机关最初制作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视频里,小花眼神里裹着怯生生的恐惧,却把事情的经过陈述得条理清晰:“我进去买零食,那个爷爷拉我去楼上,说有好看的贴纸,要带我去二楼。我不想去,要跑下楼,他就把我拽进卫生间,关上门……”
通过反复观看录像,我终于找到了突破口,我请小花妈妈问问小花张豪家二楼的陈设。她很快回复道:“有一张床,一个棕色的床头柜,卫生间里的墙角放着一个蓝色的塑料盆,一把红色的椅子。”
小花对张豪家二楼房间和卫生间陈设的描述,具体到了常人不会留意的细节,我判断,不大可能是凭空捏造。由此,我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固定物证照片,不用再让孩子出面。同时,我也和小花父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缓解他们的焦虑情绪。
公安机关很快完成了现场二次勘查,勘查照片送过来时,我逐一核对,对之前的判断越发笃定:二楼的单人床、棕色木质床头柜与小花描述的样式分毫不差;卫生间墙角的蓝色塑料盆带着明显磕碰痕迹,还有一把红色的塑料椅子,也和小花的陈述完全吻合——这些照片,像一块块关键拼图,拼出了打破僵局的完整证据链。
之后的几次讯问,张豪依旧态度强硬,拒不认罪。“我根本没带她去二楼,她就是偷东西被发现,编瞎话诬陷我!”张豪坐在提审椅上,眼神躲闪却嘴硬到底。面对他的顽抗,我没有急躁,而是将补充侦查的照片仔细归档,心里已然有了底气——真相从不会缺席,法庭会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当庭戳穿谎言
我院将此案依法提起公诉。庭审当天,张豪依旧否认所有指控,言辞凿凿地称自己是被诬陷的。轮到我举证质证时,我将公安机关二次勘查的现场照片一一呈现在法庭上,随即转向张豪,语气严肃而坚定地发问:“张豪,你当庭供述从未带小花去过你超市的二楼和卫生间,对吗?”
“对!我没有!”张豪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
“那请你解释,”我拿起张豪二楼房间的照片转向他,“一个8岁的孩子,如何能精准描述出你二楼卧室床的样式、床头柜的颜色?还有这个蓝色塑料盆,如果她没进过你家卫生间,这些细节她从何得知?”一连串的质问让张豪瞬间慌了神,脸色由红转白,双手紧紧攥在一起,嘴唇微张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此前的镇定自若荡然无存,只剩下掩饰不住的慌乱与无措。
我继续向法庭陈述:“小花的陈述前后一致、细节具体,且有现场勘查照片相互印证,可信度极高。反观被告人,其供述无合理依据,无法对关键细节作出解释,结合案发当天监控中小花蹦蹦跳跳进店、慌慌张张跑出去的异常反差,足以认定张豪对小花实施了猥亵行为。”
这番举证与质问,彻底击碎了张豪的心理防线,他瘫坐在被告人席上,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庭审后期,张豪当庭认罪悔罪。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我院的指控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情节,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出来后,我们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小花的妈妈,电话那头的她哽咽着反复说着“谢谢”,那一刻,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值得。随后,我们也拍摄了一段张豪接受法律制裁的关键场景,委托心理咨询师带着这段视频去看望小花。
几天后,心理咨询师带回了好消息:小花看完视频后,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拉着咨询师的手说:“坏人终于被抓走了,我再也不怕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了小花妈妈寄来的感谢信,信里写道:“检察官您好,真的特别感谢您和您的同事们,还有心理咨询师。孩子现在好多了,晚上不做噩梦了,愿意和同学一起玩,还报了学校的舞蹈班,变回了以前那个阳光开朗的孩子。感谢您给了让孩子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也给了我们全家希望……”
握着这封滚烫的感谢信,我心里满是动容。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深知孩童世界的纯粹与脆弱,一场伤害足以留下长久的阴影;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更明白,我们办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案件,而是一个个孩子的未来,一个个家庭的期盼。这起没有DNA证据的案件,让我更加笃定:未检工作,既要以法律为剑,坚决斩断侵害孩子的黑手,又要以温柔为盾,用心守护每一颗受伤的心灵。
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当卷宗上“猥亵儿童”4个字映入眼帘时,我指尖的凉意瞬间蔓延到心底。
棘手的案子
“这个案子不好办,你要有心理准备。”我院案管中心的同事把卷宗递给我时,语气里满是凝重。卷宗不厚,却沉甸甸的,像压着一块巨石。
犯罪嫌疑人张豪(化名),56岁,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烟酒小超市。被害人小花(化名)刚满8岁,上小学二年级,案发当天独自去张豪的店里买零食。之后,小花称张豪在店内对她实施了猥亵,并在父母的陪同下报了警。可DNA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检材中并未提取到张豪的生物痕迹。与此同时,张豪全盘否认对他的指控,并坚称小花有偷窃习惯,当天是被他发现偷东西后,故意诬陷报复。
更关键的证据链缺失在于监控。小超市内没有安装监控,但超市外的公共监控记录下了清晰的画面:案发当天下午3点多,小花蹦蹦跳跳地跑进超市里,脚步轻快,透着孩子特有的雀跃。可十几分钟后,她却慌慌张张地从超市跑了出来,脚步凌乱得几乎要摔倒。小花一进一出的巨大反差让我有了初步的判断——这绝非正常的购物结束状态。但此案没有直接物证,没有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零口供”,被害人是年仅8岁的孩子,这起案件办理陷入了僵局。
同步录音录像里找到案件突破口
没过多久,小花的妈妈就主动来到检察院,她神色憔悴,一见到我就忍不住红了眼眶。“检察官,求求你一定要为我家孩子做主。”她拉着我的手,语气里满是焦虑与无助,“我们和张豪住得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他没被处罚,我每天都提心吊胆,不敢让孩子出门,就连上下学都得专人接送。孩子自从出了这事,晚上天天做噩梦,说害怕那个爷爷,学习也跟不上了。小花现在看到陌生男性就躲,学校组织的活动也不愿意参加。你也是当妈妈的,你肯定能理解我的心情,我不能让孩子带着阴影过一辈子啊。”
看着小花妈妈无助的模样,我心里五味杂陈。作为母亲,我完全能共情她的焦虑与恐惧;作为检察官,我更清楚肩上的责任——我不仅要办好案件,更要给这个家庭一个交代,让他们相信司法的公平与公正。我握着小花妈妈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仔细核查每一个细节,绝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也请你相信我们,尽量安抚好孩子的情绪,有任何情况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和你沟通。”
为了避免对小花造成二次伤害,我们始终没有让她再到场参与任何办案环节,就连了解案情的核心,都是依据公安机关最初制作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视频里,小花眼神里裹着怯生生的恐惧,却把事情的经过陈述得条理清晰:“我进去买零食,那个爷爷拉我去楼上,说有好看的贴纸,要带我去二楼。我不想去,要跑下楼,他就把我拽进卫生间,关上门……”
通过反复观看录像,我终于找到了突破口,我请小花妈妈问问小花张豪家二楼的陈设。她很快回复道:“有一张床,一个棕色的床头柜,卫生间里的墙角放着一个蓝色的塑料盆,一把红色的椅子。”
小花对张豪家二楼房间和卫生间陈设的描述,具体到了常人不会留意的细节,我判断,不大可能是凭空捏造。由此,我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固定物证照片,不用再让孩子出面。同时,我也和小花父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缓解他们的焦虑情绪。
公安机关很快完成了现场二次勘查,勘查照片送过来时,我逐一核对,对之前的判断越发笃定:二楼的单人床、棕色木质床头柜与小花描述的样式分毫不差;卫生间墙角的蓝色塑料盆带着明显磕碰痕迹,还有一把红色的塑料椅子,也和小花的陈述完全吻合——这些照片,像一块块关键拼图,拼出了打破僵局的完整证据链。
之后的几次讯问,张豪依旧态度强硬,拒不认罪。“我根本没带她去二楼,她就是偷东西被发现,编瞎话诬陷我!”张豪坐在提审椅上,眼神躲闪却嘴硬到底。面对他的顽抗,我没有急躁,而是将补充侦查的照片仔细归档,心里已然有了底气——真相从不会缺席,法庭会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当庭戳穿谎言
我院将此案依法提起公诉。庭审当天,张豪依旧否认所有指控,言辞凿凿地称自己是被诬陷的。轮到我举证质证时,我将公安机关二次勘查的现场照片一一呈现在法庭上,随即转向张豪,语气严肃而坚定地发问:“张豪,你当庭供述从未带小花去过你超市的二楼和卫生间,对吗?”
“对!我没有!”张豪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
“那请你解释,”我拿起张豪二楼房间的照片转向他,“一个8岁的孩子,如何能精准描述出你二楼卧室床的样式、床头柜的颜色?还有这个蓝色塑料盆,如果她没进过你家卫生间,这些细节她从何得知?”一连串的质问让张豪瞬间慌了神,脸色由红转白,双手紧紧攥在一起,嘴唇微张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此前的镇定自若荡然无存,只剩下掩饰不住的慌乱与无措。
我继续向法庭陈述:“小花的陈述前后一致、细节具体,且有现场勘查照片相互印证,可信度极高。反观被告人,其供述无合理依据,无法对关键细节作出解释,结合案发当天监控中小花蹦蹦跳跳进店、慌慌张张跑出去的异常反差,足以认定张豪对小花实施了猥亵行为。”
这番举证与质问,彻底击碎了张豪的心理防线,他瘫坐在被告人席上,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庭审后期,张豪当庭认罪悔罪。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我院的指控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情节,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出来后,我们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小花的妈妈,电话那头的她哽咽着反复说着“谢谢”,那一刻,我知道所有的付出都值得。随后,我们也拍摄了一段张豪接受法律制裁的关键场景,委托心理咨询师带着这段视频去看望小花。
几天后,心理咨询师带回了好消息:小花看完视频后,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拉着咨询师的手说:“坏人终于被抓走了,我再也不怕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了小花妈妈寄来的感谢信,信里写道:“检察官您好,真的特别感谢您和您的同事们,还有心理咨询师。孩子现在好多了,晚上不做噩梦了,愿意和同学一起玩,还报了学校的舞蹈班,变回了以前那个阳光开朗的孩子。感谢您给了让孩子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也给了我们全家希望……”
握着这封滚烫的感谢信,我心里满是动容。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深知孩童世界的纯粹与脆弱,一场伤害足以留下长久的阴影;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更明白,我们办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案件,而是一个个孩子的未来,一个个家庭的期盼。这起没有DNA证据的案件,让我更加笃定:未检工作,既要以法律为剑,坚决斩断侵害孩子的黑手,又要以温柔为盾,用心守护每一颗受伤的心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