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车手狂犯15案 !「1证明」屡获减刑 这次却栽了

2025-11-30 00:21来源:未知
女车手全台犯15案,法官不同情她,一案就判2年。(资料照,记者颜宏骏摄)

女车手全台犯15案,法官不同情她,一案就判2年。(资料照,记者颜宏骏摄)

现年37岁姚女游走诈团担任车手,她为「钱」全台跑透透,被8个地检署起诉15案,却以「台大医院中度身心障碍证明」屡获减刑;今年6月即将入狱前,又到彰化收款82万元,审理此案的彰化地院法官「不忍了」,认为被告一犯再犯,恶性非轻,判刑2年。

姚女2010年开始,提供帐户跟手机门给诈团,2023年加入诈骗集团,多次冒充投资公司业务员跟被害人面交付款,也多次前往提领现金,每次可获得约3000元酬劳。去年1月间姚女先到桃园市假冒业务员,到府收款共200万元;同月13日又跑到台中市某超商跟被害人收款50万;同月26日到彰化收款50万元被捕后获释,释放后继续犯案,同月30日到台南冒充业务员收款,当场被捕,并经法院羁押,3月27日获释,一出看守所后,5月又开始卖帐户、卖手机门号给诈团;去年10月间又加入另一诈骗集团,担任提款车手、假冒虚拟货币币商业务员收款;今年6月间再加入另一诈团,假冒币商前往翁姓被害人住处收款82万元,被埋伏的警方逮捕,并羁押至今。

姚女出身公务员家庭,父母皆是公务员退休,姚女已离婚,但有二名未成年子女,均由社会局照顾,姚女高职肄业,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判决书指她拥有台大医院所开立的中度身心障碍证明。

姚女在法官或检察官面前,表现出悔意,又用身心障碍证明,获得减刑。但近日台中地院、彰化地院相继做出1年11月、2年的判决,法官不再同情她,用「一犯再犯、恶性非轻」来形容姚女的行为,并给予重判。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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